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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的通知
作者:张健华
日期:2023-03-01
浏览次数:3375
各位同学:
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院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“四不准”就业工作要求通告如下:
一、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二、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三、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四、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学院建立监督举报机制,畅通举报通道,如发现班导师、辅导员有违反“四不准”工作要求的,毕业生可通过举报方式向我院相关领导反应,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:
学院党总支书记 张健华 18808391331
学院院长 王晓康 19938549657
学院副院长 杜 君 18908128669
学院纪检委员 李 娟 18683976960
数字经济学院
2023年3月1日